對于羅托克電動執行機構廣泛的定義是:一種能提供直線或旋轉運動的驅動裝置,它利用某種驅動能源并在某種控制信號作用下工作。執行機構使用液體、氣體、電力或其它能源并通過電機、氣缸或其它裝置將其轉化成驅動作用。其基本類型有部分回轉(Part-Turn)、多回轉(Multi-Turn)及直行程(Linear)三種驅動方式。
為了保證電動執行機構能夠正常工作,提高電動閥門控制調節質量和可靠性,執行器在實際應用中都配備一定的輔助裝置。常用的輔助裝置有閥門智能定位器模塊和手輪機構。智能定位器模塊利用反饋原理改善閥門電動執行器性能,使電動閥門能按調節器的控制信號實現準控制。手輪機構用于直接操作調節閥門,以便在停電或者調節器無輸出或電動執行機構損壞失靈的情況下生產仍能正常工作。
所以在電動執行器投入運行前應做相應的檢測,首先使手動和電動切換后,用手輪驅動閥門,檢查切換是否靈敏可靠。檢查電動閥門行程開度動作及指示是否正確。若手輪轉不動需拆下修理閥門執行器。若手動運轉正常無干擾,而電動閥門機構不動作需檢查電動執行器接頭連接是否可靠。若閥門可用手輪驅動,再檢查電氣部分。先檢查執行器控制機構動作,然后檢查電動執行機構主電源及控制電源、繼電器、熔絲及所有指示燈、開關是否正常。檢查確定是否更換相關零件,若電氣元件無問題,再檢查電機等部分,可以通過更換相關元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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